非法集資除了P2P網絡借貸、非法私募基金以及區塊鏈金融之外,現在又添一個“收割粉絲型”。
據媒體報道,12月9日,一直與辛巴、方丈這兩位網紅主播以兄弟相稱的“快手刷客神豪蔣爺”——真名蔣子華,以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杭州市海寧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耐人尋味的是,在案件調查期間,又爆出了另一宗非法集資案。
多達2000名集資參與人加入了蔣子華等人組織的微信群組“投資理財”。他們的身份多是全職媽媽、上班族或在校學生。但他們具有彼此認同的身份——網紅主播辛巴、方丈的狂熱粉絲。
在“P2P爆雷,投資人損失慘重”、“打擊非法集資,投資需理性”、“你想要人家利息、人家想要你的本金”等“投資者教育”信息漫天飛的當下,上述投資謊言毫不掩飾對投資常識的違背,可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繼地參與集資呢?
答案是超出常識的高回報率。所有集資犯罪能夠得逞的共同特征,就是利用了人性中貪利、貪婪的弱點,以高額回報作為誘餌。
以近年來“爆雷”新聞層出不窮的P2P網絡借貸為例,P2P平臺打著金融創新的名義,利用了信息不對稱以及復雜的機器指令和算法,對不具備金融、投資背景的“小白”來講具有相當的迷惑性。這類群體體現出相當程度的非理性和從眾性特征,投資決定也非真正的“自我決定”。
由粉絲社群參與的非法集資案件,顯現出來的非理性和從眾性特征更為明顯,集資行為人充分利用了粉絲這一群體“情緒性投入”的特點,達成集資目的。
眾所周知,“粉絲經濟”以情緒資本為核心,在“粉絲”對于偶像的狂熱精神投入中,往往伴隨著一系列同樣狂熱的消費等行為。這種行為在學術上被稱為“羊群行為”。
羊群行為通常指在不完全信息環境下,行為主體因受其他人行動的影響,進而忽視自己的私人信息而模仿他人行動的決策行為。由于羊群行為具有傳染性,因此存在于多個行為主體之間的羊群行為現象又被稱為羊群效應。
經濟學家Bikhchandani和Sharma認為羊群行為在金融投資領域里表現為投資者發現其他投資者的決策與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相悖時,決定跟從其他投資者,此種“跟風行為”可以看作是一種羊群行為。
而我國近年來大火的“直播打賞”、“直播賣貨”等粉絲經濟則將“羊群效應”演繹至登峰造極之地步,在瘋狂逐利的動機驅使下,由此衍生了一些違反道德倫理、良善風俗、法律法規的不良行為,而利用粉絲的喜愛與信任還有狂熱情緒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則是突破了刑法底線。
經由上述觀察,可以發現,非法集資犯罪的發生場域,除了人人喊打的P2P網絡借貸、非法私募基金以及區塊鏈金融,現在又新添一個“粉絲社群”。
“收割粉絲型”非法集資犯罪行為人充分利用了粉絲的非理性和從眾性心理,與傳銷犯罪中的“洗腦式騙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往往比陌生人之間的犯罪交互更容易得逞。因此有必要建議金融監管部門引起重視和警惕,加強投資者教育。而眾多的粉絲們則需要時刻保持理性,抗拒羊群行為,以確保自己的資金安全。
董文蕙(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